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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同意陕西省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

2018-2-7 | 责任编辑:admin | 浏览数:1802 | 内容来源:本站编辑发布

 

    住建部同意陕西省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
  日前,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陕西省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的复函》,同意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 
  住建部强调,陕西省要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试点,进一步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及竣工验收等制度规定,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抓好试点项目的落地,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2017年9月30日后,工程领域和这些事永别了! 
  “最低价中标”再见! 
  近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提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保证金”再见! 
  为了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防范风险,2017年8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683号,公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住建部规定:不得在历史建筑成片区建高层建筑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规定不得在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地区建高层建筑。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既要保护古代建筑,也要保护近代建筑,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城镇格局。一是要做好历史建筑的确定、挂牌和建档。二是要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三是不拆除和破坏历史建筑。四是不在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地区建高层建筑。 
  西安多条地铁“十三五”开建 总投资1800亿 
  过去5年,我市大力推进缓堵保畅工程,地铁1号线、3号线和2号线延伸段建成投用,累计运营里程达91公里,日均客运量110万人次以上。 
  去年11月,我市依据《关中城市群都市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了《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7年——2023年)》。规划涉及大西安区域(含西咸新区、咸阳市)共10个项目,新建延伸项目3个,分别为1号线三期、2号线二期、3号线二期;新建独立项目7个,分别为7号线一期、8号线、10号线及支线、11号线、14号线、15号线一期、16号线一期。计划于“十三五”期间全部开工建设,线路总长280.86公里,总投资约18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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